根据《河南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(河工院学〔2026〕109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中央下发的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库,我院新增一名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,按要求可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,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补充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——9月20日(3个工作日),若对以下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年级辅导员反映,名单详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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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26-2027学年度材料工程学院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的补充公示
材料工程学院
2026年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