材料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管理使用制度总则
2021-05-07 16:26  

材料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管理使用制度总则

办公室一切物品由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所共同使用,为了更好的使办公室物品做到物尽所用,给团委学生会成员提供一个高效、优质的物品使用空间,特制定此条例。

一、办公室的物品经主席团授权由办公室统一管理,任何使用办公室物品的部门及个人必须遵守该条例。

二、物品借用必须履行相应的借用程序,否则不予借用。

三、办公室物品由办公室定期统计,一旦发现丢失必追究到相应责任人。

第一章:钥匙管理制度

第一条:办公室钥匙共四把,团委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与办公室主任各一把,另一把由值班人员相互传递。

第二条:办公室需做好新任干部钥匙的配发、离任干部钥匙的上缴,以及钥匙的使用、丢失和补发情况登记等工作。

第三条:未经主席团同意,任何个人不得将钥匙私自转借。如有违反,一经发现,将由办公室主任收回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

第四条:未经主席团会议同意,任何部门、个人不得私配钥匙,一经发现,办公室收回钥匙,并在团委学生会全体例会上对该部门或者个人通报批评。若出现损失,一切损失皆由当事者承担。

第五条:不慎丢失钥匙应速报办公室登记, 查明属实后由办公室负责人重新配发,费用由丢失者承担。

第二章:物品借用制度

第六条:在值班期间,各部门、班级或其他组织借用重要物品要填好物品借用登记表,注明归还日期,并要求其及时归还。

第七条:如果在非值班期间,各部门、班级或其他组织需借用办公室重要物品,要联系主席团,经主席团同意后,由办公室主任委派相关负责人经手借用,并且要填好借用登记表。

第八条:借用物品要抵押相应有效证件,否则不予外借,如果有损失或丢失,相关借用人要做等价赔偿。

第九条:归还物品时,经手人要检查好物品的数量与是否坏损,并做好归还记录。

第三章:学生会办公室借用制度

第十条:各部门借用办公室时,要在值班期间并先要填好相应的表格(具体的日期、时间段、用途等) ,并确认相应的时间段是否有人使用,不要发生借用冲突。

第十一条:其他班级或组织借用办公室要联系办公室主任,经同意后并由其委派相关负责人安排好借用相关事宜。

第十二条:如果有特殊情况要用办公室,要联系办公室主任,经同意后并由其委派相应负责人安排好借用相关事宜。

第四章:团委办公室电脑使用条例

第十三条:团委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团委电脑中装载游戏。但团委成员可以向团委电脑中装载学习课件以供大家分享(指定盘符)。

第十四条:团委成员在值班时,可以到电脑上学习课件,但不得打开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程序,并保证有一人在值班。

第十五条:在团委开会期间,禁止团委成员和其他人员使用电脑,以免妨碍到他人。

第十六条:在使用电脑时,禁止浏览非法网站,禁止随意删改文件。

第十七条:要爱护团委电脑,不得在其表面乱涂乱画,不得刻意损坏各种零件,无意损坏者请自觉等价赔偿。

第十八条:非本团委成员未经主席团批准,不得使用团委电脑。经批准后使用团委电脑要遵守此条例,并做详细登记。

第十九条: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电脑进行维护,以保证电脑的正常使用。

第二十条:对于违反此规定的成员,根据具体情况由团委领导给予相应惩罚,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团委。

第五章:卫生保障制度

第二十一条:办公室卫生工作由晚间值班部门负责,如期间出现卫生问题由当前值班人员负责整理。

第二十二条:如果值班期间办公室卫生过脏过乱,而没有人员进行整理,将在全体例会中通报批评,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。

第六章:档案管理制度

第二十三条:团委学生会各部有各自的档案资料存放地点,各部要保证自己的资料档案齐全,整理并摆放整齐。定期办公室将对各部的资料进行定期审查、记录。若有缺失或不足情况,要及时补全,否则将在团委学生会进行通报批评。

第二十四条:团委成员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私自查看非本部门文件,若要查阅,则必须经相应部门部长同意。非团委成员不得私自查阅团委办公室文件,若要查阅,必须由主席团批准及相应部门部长同意。

 

※本制度自制度公布当日开始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材料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材料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团委学生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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